• 2016莒光海洋觀光年

    人文古蹟風情攝影甄選大賽

     

    .活動主題說明

    主題名稱:2016莒光海洋觀光年人文古蹟風情攝影甄選大賽

    設計概念莒光鄉的地質景觀豐富而多變,東、西兩島都擁有潔白細緻的沙灘、廣闊的潮間帶、陡峭雄偉的海蝕地形,以及附近海域星羅棋布的無人島礁,當登臨在島上,無論是日間或傍晚,藍海青天與沙灘、灣澳、島礁相連,地景之美,美不勝收。都令人感覺份外精彩;此次由連江縣莒光鄉公所所主辦的莒光海洋觀光年,推出「人文,古蹟,風情攝影比賽」,希望透過藝術家攝影鏡頭捕捉莒光鄉的美麗與感動,感受及體驗誠摯邀請您一同參與2016莒光海洋觀光年人文古蹟風情攝影甄選大賽,傳遞莒光鄉獨特風采。

    二、競賽辦法

    【競賽類別】2016莒光海洋觀光年人文古蹟風情攝影甄選大賽

    【競賽規則】鼓勵所有傑出的攝影人,深入了解莒光鄉的人文古蹟與風情,以「莒光海洋觀光年人文、古蹟、風情」為主題,從各種面向拍出莒光鄉的美。

    也透過攝影徵集活動的機會讓更多人看見莒光鄉不同的美與風貌,攝影作品投稿要點如下:

    1. 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,只要是2016年的作品即可,且符合規格,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。

    2. 參賽作品原始檔有效畫素最低為1,000 萬畫素(含)以上(4,224 x 2,376 pixels(含)以上),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,參賽作品不得使用任何電腦軟體增減原始檔案內容或違背事實。

    3. 上傳之參賽作品以JPEG 格式為限,檔案需包含EXIF 資訊,上傳作品檔案大小以1MB 為限,解析度寬度1,000 像素以上。

    5. 每位參賽者限投稿六張作品,前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規則,第三名以上(含第三名)獎項,每人限得一件,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
    6.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,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「連江縣莒光鄉公所」與作者共同所有。得獎作品之作者需將所有著作權讓與莒光鄉公所,莒光鄉公所依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
    7. 攝影作品中不可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,且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、圖色或簽名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
    【報名方式】

    1. 辦法一:2016/09/11()18:00前完成網站報名手續(以寄件時間為憑)       辦法二:將參賽作品原始檔、授權書、報名表Mail至 young3349875@yahoo.com.tw

    2. 個人最多投稿六件作品,上傳之參賽作品以JPEG 格式為限,檔案需包含EXIF 資訊(原始檔若無EXIF 資訊,則視為資格不符),上傳作品檔案大小以1MB 為限,解析度寬度1,000 像素以上。下載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。

    ● 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,倘若該作品有重複投稿、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,恕不受理。參賽作品原始檔提供規範:有效畫素最低為1,000萬畫素(含)以上(4,224 x 2,376 pixels()以上)。未獲獎作品恕不退件。

    主辦單位:連江縣莒光鄉公所

    執行單位:花樣年華創意行銷有限公司

    參賽資格: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事,皆可參加

    活動日期:8/27~9/11

    徵稿時間:2016/8/27~9/11

    網路票選時間:2016/9/13~9/23

    得獎作品及網路票選抽獎得獎公告時間:9/25

    【比賽規範】

    1.連江縣莒光鄉公所、花樣年華創意行銷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花樣年華)將於【2016莒光海洋觀光年人文、古蹟、風情攝影甄選大賽】(下稱「本活動」)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,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,蒐集、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,但不限於姓名、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。

    2.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莒光鄉公所和花樣年華請求查詢、複製、更正、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,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。

    3. 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,將無法參加本活動,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。

    4.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攝影類型競賽獎項。嚴禁抄襲仿冒,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,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。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,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。

    5.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,如獲獎,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,除獲頒獎項所規定之獎金、獎盃外,不另付稿酬。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,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應用。(參加者皆需填寫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」,並於2016/09/11()前寄至主辦單位,以郵戳為憑。)

    6. 主辦單位、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,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、展覽、公開發表、重製、展售及授權第三方宣傳、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、作品使用修改、刊登廣告、編制成光碟、印製海報或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,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。得獎作品如有偽冒、抄襲、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,經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資格,獎位不予以遞補。如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。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、承辦單位無關。(參加者皆需填寫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」,並於2016/09/11()前寄至主辦單位,以郵戳為憑。)

    7. 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
    8.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,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,則不列入評。

    9.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,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,如遇比賽規範更動,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,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【評選制度】

    邀請專家評選傑出優勝的前三名作品(評分標準:主題切合性30%、意境30%、技巧20%、創意20%),以主題之創新與內涵、敘事能力、製作與表現技巧,以及整體可看性做為評選原則,網路人氣獎則是由票選後依據的票數來決定,選出六名優良作品。若作品評選分數同分,則以取得多數評審評分較高者勝出。評選後,將以e-mail、電話方式通知頒獎時間地點。

    ※若參賽作品未達主辦單位標準,任何一個獎項均得以從缺。前三名及網路票選獎之作者不可重複,諾有重複將依其票數補上名次。

    網路票選機制自2016 年9月13日起,登入姓名、電話及E-mail,即可在活動網頁中投票。

    每人每日限投一組作品,投得越多中獎機率越高每日24:00 後可重新投票,於2016 年9月23日票選截止。凡參加活動票選者,均可參加抽獎活動,每投1次票就多1 次得獎機會,抽其中十名,可獲得一千元獎金。

    2. 抽獎日期2016年9月25

    主辦單位將公佈得獎名單於活動網頁。

    如有惡意灌票或以不當機制獲得競賽優勝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
    攝影獎項說明:

    第一名(一名)10,000 元+得名獎盃

    第二名(一名)5,000  元+得名獎盃

    第三名(一名)3,000  元+得名獎盃

    網路人氣獎(六名)  2000

    網路投票參加獎(十名) 獎金一千元

    領獎說明:攝影比賽前三名得獎者,將以email 及電話聯繫,核對資料正確後將獎品郵遞寄出。

    投票獎領獎資格: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。投票獎每人限得獎一次,不重複得獎,但投票次數越多得獎機率越大。得獎公布後發送得獎通知email 及電話聯繫得獎者,核對資料正確後將獎品及獎金郵遞寄出。本活動得獎後獎品僅限寄送至中華民國管轄境內地址(含台澎金馬地區)。得獎者請提供身分證影本及相關寄送資料,傳真到03-3348748,或將資料電子檔案寄至young3349875@yahoo.com.tw信箱以供核對。

    活動諮詢窗口:高維勵小姐聯絡電話:( 03 )-3341889(分機201) & 0976538381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參賽注意事項以及違反規定之處理

    作品著作權:

    1.投稿之圖片內容人物須獲得當事人同意拍攝,以免侵害其肖像權。

    2.投稿作品必須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,不得有仿冒、抄襲、侵害他人著作權、或違反善良風俗等行為,且參賽者擁有著作財產權並有權揭露投稿作品之內容。

    3.如經查證有以上之情事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行使第8 點參賽作品之授權權利致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、營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者,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取消參賽者資格及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品及獎金等,且任何侵權行為或因此致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任何損害,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所有衍生之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。

    4.影像及文字等,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。若前述非原創作品,則須備妥相關之著作權授權書,待通知入圍後需與影像及文字光碟一併提供主辦單位。

    5.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權審查,投稿作品如涉及人身攻擊、謾罵、違法及有違善良風俗或任何經主辦單位評估為不適宜等情事者,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,並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。

    6. 任何團體或個人,以不正當之方式影響本活動之公平與公正性者,主辦單位將視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
    7. 本活動參賽規則已詳細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時,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,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資格並依法處理。

    8. 如因電腦、網路、操作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活動時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賽者或得獎者不得因此異議。

    6.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須依得獎人身分證資料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,且需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。得獎者若不願意提供個人國民身份證資料或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,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得獎資格。報名資料與抽獎資料請正確填寫,得獎時將核對身分領獎,若資料不正確,將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
    7. 主辦單位擁有保留獎金及獎品、活動期間的修改權利,以及得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。

    8. 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網頁上公告,並有權決定暫停或取消本活動。

    9. 參賽者得獎後,應交付與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簽訂無侵權切結書,以及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授權同意書,並將切結書與授權同意書之正本寄至young3349875@yahoo.com.tw收。

    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及地域行使其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,包括編輯權、重製權、公開播送權、出租權、公開傳輸、公開展示權、公開口述權、公開演出權、改作權、散布權等權利。

    且同意不對本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